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关于代账问题
那要看你是开公司还是自己在家里单干了。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资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附送电子文档);(二)从业人员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还需提供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述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租用房子办公的还需提交租赁合同;(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附送电子文档);(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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