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三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怎样申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一、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原则上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的,由申请人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财政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二、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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