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女,是一位来自陕西省宝鸡市的法学专家,现任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的副教授。她于1965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肇州,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学术道路上,她于1988年6月从兰州大学法律系毕业,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并在2002年进一步获得了武汉大学的诉讼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李桂英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了律师资格,开始了她的律师职业生涯,并从1994年起兼职律师工作。1996年,她晋升为讲师,2003年晋升为副教授,现在在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的法学教研室任职,同时担任学院法律顾问,也是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的重要成员。
在教学和研究领域,李副教授专注于法学教育,主讲过包括《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和《商法学》在内的多门法学课程。在科研方面,她主持了省教育厅的一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多项校级项目。在学术研究上,她对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和税法学等领域有深入的探讨,已在《河北法学》、《税务与经济》、《现代财经》等知名期刊发表了30余篇论文,其中6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她的研究成果受到广泛认可,有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摘录或索引。此外,她还参与编写了《金融犯罪的法律适用》、《经济法学》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三部著作或教材,并因其《税收优先权制度研究》一书在2004年荣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同时多次获得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展示了她在法学领域的深厚造诣和卓越贡献。
李桂英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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