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财税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宝鸡税务咨询 97℃ 0

您好!请携带下列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国地税联合办证的,一式二份):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合伙企业需提供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个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6、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税务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此法适用国地税。
因此,国税地税都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你到当地主管国地税机关办税厅,领取税务登表,表中附有提供资料说明。
另外,你是从事销售汽车配件零售业务,主要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地税属于附征税。办理国税登记证后,到国税办理领购商业零售发票。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

我要留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